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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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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冶金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安监发电〔2018〕23)和《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市安发2018〕9号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深刻汲取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8·15”煤气泄漏事故教训,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行动(整治)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时间范围

时间821日至1021日。

范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使用工业煤气(天然气)、钢铁有色冶炼(含铸造)企业及配套的危化装置、有限空间作业、外协单位安全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设施。

三、检查重点内容

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跟班作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包矿(厂、点)情况;开展反“三违”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工业煤气(天然气)管道安全设施设置及巡检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钢铁有色企业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自查,以及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中专家会诊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有限空间台账不完善、作业审批不严格、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或不会使用、有限空间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违规发包(出租)项目工程等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岗位应急培训配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监管部门层面

1.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县政府监管部门贯彻上级领导批示指示、会议和文件要求情况;对钢铁、有色冶炼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和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冶金工贸企业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建立监管责任台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挂牌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钢铁、有色冶炼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行动中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年度执法计划检查文书使用及处罚情况;建立落实“四个清单”(问题隐患整改、重大隐患领导挂牌督办、追责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上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钢铁、有色冶炼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落实汛期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县对钢铁、有色冶炼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各类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并要做到个必须”,即: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自改工作;必须对所有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停产整改的必须停产整改;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必须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监管部门组织全面检查8月27日至10月21日各县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各县(区、市)安监局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冶金工贸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市安监局对县(区、市)监管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区、市安监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组织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认真筹划并制定大检查方案,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确实抓出成效

(二)严密组织,严格执法。县(区、市监管执法人员在安全大检查中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严格落实执法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切实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督促整改,综合施策。严格实行“四个清单”管理,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建立领导挂牌督办清单实行挂牌督办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不作为、不履职的,要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严肃问责;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的同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落实责任,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认真总结,巩固提高。县(区、市安监局要及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下发到辖区监管的所有企业。请各县(区、市)安监局按照附件1要求,每周四上报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及工作亮点,各县(区、市)安监局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0月1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市局四科。

人:阴新强    李洁

联系电话:3039632

   箱:jzajask@126.com

 

附件1.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省安监局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表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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