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和顺和欣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的函
市安监办函〔2018〕110号
和顺县安监局:
2018年6月1日,市安监局对你县和欣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有限空间无确认台账,有限空间无警示标识两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7月17日,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组认为,有限空间增加了警示标识,有限空间台账格式不规范。7月27日,企业将《和欣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报送至和顺县安监局,经市县安监局审核,以上两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企业能够按照《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和顺和欣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存在有限空间无确认台账,无警示标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市安监办函〔2018〕57号)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隐患得以及时整改经研究,对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予以整改销号。
请你县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继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有关规定,进步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