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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冶金工贸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县域交叉检查具体工作要求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安监局:

55日,市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冶金工贸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市安监办发2018〕8号)文件,请各局高度重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迅速按照文件要求安排部署,认真组织检查,就做好县级交叉检查阶段工作,作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各检查组必须至少带一名专家于514日上午到达检查县域。检查期间每天下午500前报送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交叉检查汇总情况于523日前报送市局。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在检查中相互学习、交流检查经验,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当场提出处理意见,交当地县(区、市)安监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市安监局报告,并责令企业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盯死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被检查地区的安监局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并派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参加检查,对涉及检查中下达的各类执法文书和后续处理(包括整改复查、立案处罚等)均由当地安监局负责下达和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地安监部门需严肃查处。构成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立案处罚。

四、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检查组用车由组长单位保障,检查期间住宿、专家费用由各组长单位自理,各被检查县(区、市)安监局要对检查组搞好生活保障和接待工作。

 

附件:晋中市冶金工贸重点企业县级交叉检查名单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511

附件2交叉检查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