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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太钢不锈二钢厂2#转炉除尘管道改线工程“1·7”中毒窒息较大事故的通报

来源:晋中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4-0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

2014年1月7日3时20分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二钢厂2#转炉除尘管道改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经初步核实,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为,施工单位在除尘管道焊接作业过程中,未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导致作业人员中毒窒息伤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要求;二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低,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差;是作业人员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四是施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五是建设单位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到位。

事故发生后,李小鹏省长做出重要指示。落实李小鹏省长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吸取本起事故的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红线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二、切实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纠正对承包方管理失控的现象。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外包、外委和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坚决纠正以包代管、以协代管、一包了之的错误行为,改变对外包、外委和外协单位安全监管失控的现象。

1.规范发包、分包行为。发包方须将工程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得将工程发包、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严格落实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发包方对其发包的工程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工程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3.严格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发包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审批相关作业票证。承包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不得进场作业;严禁无工作票作业。

4.严格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承包方进场作业前,发包方要向承包方进行安全交底,包括:工程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有害因素针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采取的避和急救措施。未经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

5.加强监护、确保安全。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现场监督。发包方要对承包方的施工作业进行全程现场安全监护,监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监护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作业存在事故隐患的,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

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监管,发现企业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本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3.有限空间作业未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的严禁擅自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的,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5.要明确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6. 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违反有关安全规定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作业而打击报复

四、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努力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各有关企业深刻吸取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煤气区域和高温液态金属吊运作业等安全风险较大作业的监管,健全相关安全风险较大作业管理制度、规范作业记录台账,完善安全设备设施,配齐配全应急救援装备和监测、防护用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规范安全作业行为。

各行业、各领域也要认真吸取本省、外省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护我省安全生产持续明显好转。

五、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以及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当前,全省、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春节也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冬季气候特点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在内的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实行“零容忍”,立即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维护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市将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3月25日前汇总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安全监管四处 赵  斌    0351—6819752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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