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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晋中市冶金等工贸烟花爆竹民爆行业“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晋中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安监局:

    为认真做好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务院、省安委办、市安委办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冶金工贸、烟花爆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孙绍骋副省长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国家两会期间冶金工贸、烟花爆竹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冶金工贸、烟花爆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晋中市冶金工贸、烟花爆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组长由市安监局副局长付后友担任,成员由市安监局安监四科人员、各县(区、市)相关监管部门分管领导有关专家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四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四科科长范忠孝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总结,协调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县级部门全面检查、市直部门抽查督查和市政府督导推进同步进行的方式,主要内容是:

1.贯彻落实1月11日、2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的情况。

2.全国两会期间和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

3.2016年专家会诊存量隐患的整改情况。

4.吸取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5.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情况。

6.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有限空间、粉爆场所和涉氨制冷液氨使用等重点生产环节、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民爆、金属冶炼企业按照规程科学安排复工复产的情况。

8.烟花爆竹批发固定零售点安全存储、经营情况,对春节期间临时销售网点剩余产品的回收、处理情况;违法违法烟花爆竹和过期产品的销毁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开展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查隐患,找问题,促整改;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各部门检查人员必须尽快下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工作。

(二)强化监管措施。各县(区、市)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突击执法、随机抽查执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检查,对未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或不认真开展大检查、隐患整改不积极、隐患治理不彻底的企业依法采取通报和曝光等形式予以惩戒;对大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妥善处置。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安全监管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工作,也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开展联合执法。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认真分析研判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汇总上报。各县(区、市)在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中,要及时梳理和汇总有关检查情况,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安监局四科。

联系人:李洁  电话:0354-3039632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