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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责成左权县人民政府对左权县鑫宏源煤化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晋中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左权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左权县鑫宏源煤化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1.现场各岗位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责任制。2.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3.现场用电管理随意,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4.粉碎车间粉尘过大,防护措施严重缺失。5.现场警示标示严重缺失等11项重大和较大安全隐患。经执法人员和专家组讨论,一致认为该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厅发〔2008〕27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77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17〕1号),为及时消除重大隐患,责成你县对左权县鑫宏源煤化有限公司将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和研究,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乡镇、县级部门和政府整改督办责任人。同时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二、切实落实责任。要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进行整改。

三、加强督促整改。你县要安排专人严密监控左权县鑫宏源煤化有限公司停产整改情况,加强隐患整改督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隐患整改结束,经审查合格后县人民政府办理销号手续,并将隐患整改报告报市安委办备案。重大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县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同时县人民政府要“举一反三”,立即对全县煤矸石烧结砖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类似问题的责成负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给予行政处罚,整改落实。

    联系电话:3039632 邮箱:jzajask@126.com

 

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