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市应急发〔2022〕131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市应急发〔2022〕131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抢险救援行动调遣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市应急发〔2022〕131号
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抢险救援行动调遣工作流程(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抢险救援行动调遣工作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科学高效调谴应急救援队伍(含社会应急力量,不包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军队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援行动,特制定本调遣工作流程。
一、县级提出调遣抢险救援队伍申请的办理流程
1.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政府现场指挥部、县(区、市)应急局根据现场抢险救援的需要,由县(区、市)应急局负责向市应急局值班室上报《调遣应急队伍申请表》,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申请,随后补报《调遣应急队伍申请表》。电话申请要说清调遣队伍类型、携带装备型号、到达的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接到《调遣应急队伍申请表》后,局值班干部立即报告带班局领导,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和有关业务科室,研究提出拟调遣应急队伍的建议,填写《调遣应急队伍审批表》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情况紧急时电话请示。
3.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应急指挥中心会同业务科室向所调遣的救援队伍发出预先号令,做好人员、装备出动准备;调度事发地现场指挥部,确认拟派出的队伍、装备情况,确定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到达的地点;填写《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调遣单》并加盖市应急救援专项指挥部公章后发到所调遣单位,情况紧急时先电话命令救援队伍出动,随后补发调遣单。
4.所调遣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填写《到达指定地点确认单》,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将复印件报市应急局值班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跟踪了解调遣救援队伍的工作情况。
二、局机关调遣抢险救援队伍的办理流程
1.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由现场工作组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实际,提出队伍需求报应急值班室,由值班干部统一填写《调遣应急队伍审批表》,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情况紧急时电话请示。
2.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应急指挥中心会同业务科室向所调遣的救险队伍发出预先号令,做好人员、装备出动准备;调度事发地现场指挥部,沟通派出的队伍、装备情况,确定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到达的地点和时间;填写《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调遣单》并加盖市应急救援专项指挥部公章后发到调遣单位,情况紧急时先电话命令救援队伍出动,随后补发调遣单。
3.所调遣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填写《到达指定地点确认单》,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将复印件报值班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跟踪了解调遣救援队伍的工作情况。
三、向省应急厅提出调遣抢险救援队伍申请的办理流程
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市、县(区、市)应急局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抢险救援行动调遣工作流程(试行)》相关规定,提出调遣抢险救援队伍申请。
市级担负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职责的业务科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事件现场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填写《调遣应急队伍申请表》,由市局值班室,报省应急厅值班室。
四、资料存档
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调遣台账,调遣程序办理完成后,相关资料统一由应急指挥中心归档管理。
附件: 1.调遣应急队伍申请表.doc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