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市应急发〔2022〕109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9-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市应急发〔2022〕109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晋中市2022年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应急发〔2022〕109号
全市危化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综合应用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做好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通过对企业“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时间
抽查对象: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检查时间:2022年8月至12月。
二、抽查比例
对全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查。
三、检查方式和人员组成
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库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随机抽取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共同组成检查组,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1.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2.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情况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3.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情况。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将通过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归集为企业信用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惩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六、工作要求
检查人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要统筹协调、求真务实、廉洁奉公,依法履行检查职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工作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治理问题隐患,做到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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