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市应急发〔2024〕25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05 废止日期:
文 号: 市应急发〔2024〕25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应急发〔2024〕25号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各培训机构(考试点),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助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更好服务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就扎实做好2024年度安全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培训的基础地位

       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省安委会《山西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市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均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列为重点任务。各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的理念,“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把安全培训作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安全技能、防止“三违”行为、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坚持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培训为民,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不断助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二、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培训全员全覆盖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机制,认真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制度,明确细化安全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考核等规定要求。要结合实际情况,分专业、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编制全员全岗安全应知应会手册(含“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和考试题库。要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依法保障安全培训经费需求。要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涉及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管理。要聚焦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常态化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会识别事故征兆、会进行应急处置、会开展自救互救。要突出实训实考,注重将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应急常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有关要求等纳入安全培训考核之中,严禁以线上培训完全替代安全培训。要对“三违”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通过警示教育、规程对照、心理辅导等多种手段,重塑其安全意识和行为,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重新上岗。要加强企业内训师培养,选拔实践经验丰富、操作能力突出、具备一定教学能力的人员从事实操内训工作。

       三、持续提档升级,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

       从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要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相关要求,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场所用电安全、设备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自查,形成工作台账,做到问题“销号”管理,并认真做好相关应急处置、救援演练等工作,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要突出抓好课程设计、师资队伍、方法创新等工作,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纳入安全培训内容,努力提升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规范专职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班主任、资格审查员、实操考评员、信息管理员、档案管理员等队伍建设,加强教、培、考全过程管理。要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非煤类)和“山西省安全培训一体化监管系统”实施工作。特别是,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要求,从规章制度、师资配备、设备设施等方面,在7月1日前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市局将开展一次全覆盖条件复查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淘汰,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水平。

       四、提升质量标准,严格培训考核全过程管理

       严格培训管理。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纲施训、严控班级容量、严抓档案管理,强化需求调研、计划报送、资格初审、教学管理等在内的安全培训全过程管控。要严格按照已报备的培训计划组织教学,不得随意缩短培训时间、降低教学标准,严格落实学员考勤制度,坚决杜绝代签、一次性集中签到等情况,严格按规定招收学员,不得违规招生。

       严格资格审核。各培训机构分别向市应急局申请考试,并安排专人认真核对录入学员考核申请信息,避免出现证书纠错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个人考试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延期换证人员还需提供原合格证复印件及继续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个人考试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复审或延期换证的人员还需提供所持证件的复印件。市应急局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严格考试组织。市应急局统一组织“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实行“主考官”负责制,选派机关工作人员担任主考,主考官对考试考核情况全面负责。各考试点要配合市应急局做好考试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提供符合条件的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场所和设施设备,并规范档案管理,同时对考试进行全过程录像,归档保存。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工作,按照先缴后考原则严把考场“入口关”,并认真做好数据报送等工作。

       严格档案管理。考试结束后,各考试点向市应急局报送考场记录报告单、考试人员信息、考试现场签字表、成绩汇总表以及审核发证请示等有关资料。各培训机构向市应急局报送“三表一卡”(验印审批表、教学情况计划表、成绩表、档案卡),市应急局审核验印后颁发相关证件。PVC卡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含普通纸质打印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培训机构(考试点)要在工作结束后30日内建立档案资料。

       五、强化保障水平,统筹安全培训监管和服务

       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各培训机构(考试点)要加大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制证发证等相关政策的日常宣传工作,尤其要重点宣传相关新规定、新要求以及企业参培参考人员关注度较高的事项,如:“三项岗位人员”资格条件、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件信息查询途径、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费用等内容。

       加强服务意识。各培训机构(考试点)要切实加强培训考试“窗口”日常管理,坚持“来电必接、有问必答”,做到“接待有风度、答复有温度、办事有力度”,对于不清楚或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并及时请示或咨询后进行跟踪答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要加强对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其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办事能力。  

      加强监管执法。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安全培训动态管理。负责安全培训的内设机构要与其他有关安全监管的内设机构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将日常监督检查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矿山企业“体检式”精查等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一体推进落实。

       联 系 人 :李 勇      李艳平

       联系电话:0354-3026385


       附件:1.晋中市从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及培训考试工种名单.xls

        2.2024年度“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表(市级).xls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