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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市应急发〔2023〕51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3-27 废止日期:
文 号: 市应急发〔2023〕51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应急发〔2023〕51号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各有关培训机构:

       现将《2023年全市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全市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化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严格规范培训机构(考试点)建设和安全培训考试工作,加强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以高质量安全生产培训服务高水平安全发展。

       一、狠抓岗位练兵,切实提升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化能力

       (一)开展专题培训。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对各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有关领导进行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和安全发展的意识素养、政策水平和实战能力。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重点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相关培训工作。积极完成干部调训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委组织部培训要求,选派相关干部参加培训。

       (二)开展专业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属地为主的原则,分行业分专业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应急管理业务练兵。市局主要负责市、县骨干力量的培训,由各有关科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其他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国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学院专题培训,按要求完成规定课时。

       (三)开展专项培训。根据应急管理履职通识课程内容、应急管理基本技能训练科目及大纲,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提升系统干部应急管理素养;抓好行政执法资格专业知识培训、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衔接;积极组织参加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安全和应急管理“大讲堂”业务联训。

       二、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四)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紧盯企业“一把手”依法履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职责情况,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全员安全培训制度,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安全培训档案,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确保安全培训到位。

       (五)强化安全意识。督促企业针对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典型事故案例以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深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企业抓好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务工人员、学校实习学生、农民工及离岗一年以上或者换岗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从事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

       (六)严格考试考核。坚决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学历、任职文件及培训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将“年度再培训情况”纳入审查内容,促进“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到位。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和“主考官”负责制,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相关工作,以严查严考有力促进“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素质提升。

       三、狠抓规范管理,切实提升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标

       (七)推动提档升级。按照就近、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培训机构(考试点)布局,按照省厅《安全培训机构报告管理办法》(晋应急发〔2022〕215号)有关要求,严格条件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年底前实现培训机构全部提档升级,确保培训机构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培训活动。

       (八)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属地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考试。今年,市局将常态化开展“介入式”检查,积极采取“听课”“预审”等方式,掌握授课老师能力水平,审查培训课件质量,确保安全培训效果。

       (九)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监考人员、资格审查员、实操考评员、信息管理员、档案管理员等考务人员队伍建设。明确上述人员配备标准,建立各类人员信息库,实行持证上岗,推动考务工作标准化管理。

       四、狠抓监管执法,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规范化水平

       (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紧盯企业责任落实“空挡”、工作薄弱“环节”、问题多发“地带”,按照“四个一批”“六个一律”等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安全生产“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和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惩。同时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中推行“逢查必考”机制,加强执法过程中对“三项岗位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关键岗位人员的随机抽考力度并存档备查。

       (十一)树立良好服务形象。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原则,以高质量安全培训服务助力优化本地营商环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制证发证等相关政策的日常宣传工作,尤其要重点宣传相关新规定、新要求以及企业参培参考人员关注度较高的事项。要督促培考机构强化重要岗位值班值守及接听解答工作,及时关切并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用心用情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十二)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问责,把实而又实的作风体现在安全培训日常工作中,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切实防止安全培训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廉洁高效的安全培训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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