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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市应急发〔2023〕36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3-06 废止日期:
文 号: 市应急发〔2023〕36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应急发〔2023〕36号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度全市“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助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更好服务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规章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度“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当前形势,全面恢复培训考核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随着政策的优化调整、复工复产的加快推进及培考存量的急需“消化”,上半年将迎来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高峰期”。各安全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局的总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优先安排企业新任职、新招录及受疫情影响证件过期或未如期复审的“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其中证件过期或未如期复审的,原则上 4 月底之前应完成复审或延期换证。因停培停考时间较长,在培训考核工作开始前,各培训机构、考试点要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重点对场所用电安全、设备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工作台账,做到问题“销号”管理,并认真做好相关应急处置、救援演练等工作,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围绕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培训质量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宣传工作,督促企业强化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抓好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务工人员、学校实习学生、农民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培训到位;要结合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考试考核工作,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相应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年度再培训。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纲施训、严控班级容量、严抓档案管理,强化需求调研、计划报送、教学管理等在内的安全培训全过程管控,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纳入有关安全培训内容;要以省厅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师师资库及遴选师资培训机构为契机,进一步建强师资队伍、夯实工作基础;要严格按照已报备的培训计划组织教学,不得随意缩短培训时间、降低教学标准,严格落实学员考勤制度,坚决杜绝代签、一次性集中签到等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建档,做到一期一档,严格按规定招收学员,不得违规招生。

       三、围绕严格要求,全面规范考试考核

       严格资格审核。各培训机构分别向市应急局申请考试,并安排专人认真核对录入学员考核申请信息,组织学员进行核对确认,确保信息填报完整、准确,因报名信息错误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考试的,责任由考核申请人承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个人考试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全文、年度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等材料,延期换证人员还需提供原合格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个人考试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复审或延期换证的人员还需提供所持证件的复印件。市应急局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严格考试组织。市应急局统一组织“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实行“主考官”负责制,选派机关工作人员担任主考,主考官对考试考核情况全面负责。各考试点要配合市应急局做好考试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提供符合条件的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场所和设施设备,并规范档案管理,同时对考试进行全过程录像,归档保存。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工作,按照先缴后考原则严把考场“入口关”,并认真做好数据报送等工作。

       严格档案管理。考试结束后,各考试点向市应急局报送考场记录报告单、考试人员信息及成绩汇总表以及审核发证请示及考试台账、发证台账。各培训机构向市应急局报送“三表一卡”(验印审批表,教学情况计划表、成绩表、档案卡),市应急局审核验印后颁发相关证件。PVC卡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含普通纸质打印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围绕服务企业,全面强化保障水平

       持续加强标准提升。各培训机构(考试点)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按照省厅《安全培训机构报告管理办法》,推动现有培训条件、设施设备等升级达标,力争年底前实现培训机构全部提档升级。要规范专职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班主任、资格审查员、实操考评员、信息管理员、档案管理员等队伍建设,加强教、培、考全过程管理,满足企业培训需求,为企业提供高标准高质量安全培训。

       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各培训机构(考试点)要加大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制证发证等相关政策的日常宣传工作,尤其要重点宣传相关新规定、新要求以及企业参培参考人员关注度较高的事项,如:“三项岗位人员”资格条件、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件信息查询途径、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费用,受疫情影响证件过期或未复审人员参加考试政策等内容。

       持续加强服务意识。各培训机构(考试点)要切实加强培训考试“窗口”日常管理,坚持“来电必接、有问必答”,做到“接待有风度、答复有温度、办事有力度”,对于不清楚或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并及时请示或咨询后进行跟踪答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要加强对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其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办事能力。

        联 系 人:李 勇   李艳平

        联系电话:3026385


        附件:1.晋中市培训考试机构名单.pdf

                  2.晋中市非煤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计划.pdf

                  3.晋中市煤矿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计划.pdf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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