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市应急发〔2023〕33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2-27 废止日期:
文 号: 市应急发〔2023〕33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晋中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应急发〔2023〕33号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3〕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煤矿“一通三防”事故,确保全市煤矿安全平稳。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煤矿“一通三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规范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做到重大风险有效管控、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对“一通三防”工作的认识,杜绝瓦斯检测基础参数造假行为和安全监控数据屏蔽、造假现象,防范和遏制“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2023年度“一通三防”重点工作

       (一)做好瓦斯规划治理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区域治理和保护层开采工作的通知》(矿安晋〔2022〕5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专项行动暨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市应急发〔2022〕66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采取“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治理模式,理顺瓦斯治理与采掘作业的平衡关系,留足瓦斯治理空间和时间,科学有效解决瓦斯治理难题。

       1.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结合煤矿采掘部署现状和现有瓦斯治理方式,在精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完成《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任务表》。2023年3月31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主体企业及煤矿企业的相关人员,逐矿研讨“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治理策略,确定瓦斯治理措施和瓦斯治理工程,为瓦斯治理提供思路。

       2.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根据地质构造、瓦斯含量、压力等相关参数,及时修正瓦斯地质图,为区域瓦斯预测预报、瓦斯治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

       3.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要严格落实(矿安晋〔2022〕58号)文件要求,将开采保护层作为区域消突最有效措施,科学编制开采保护层可行性论证报告,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评估论证的意见,实施区域瓦斯治理。  

       (二)严格钻孔工程质量管理

       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进一步完善钻孔管理制度,按照“一钻孔、一工程”的管理理念,强化钻孔的设计、施工、验收、封孔、并网预抽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全面用好“一钻一视频”系统,实现“打到位、封孔好、不漏气”的效果。

       1.规范瓦斯抽采钻孔设计,煤矿要依据地质构造、有效抽采半径等基础参数,设计出钻孔的布置方式、控制范围、长度、方位角和钻孔间距等。

       2.加强抽采钻孔的现场管理,井下施工瓦斯抽采钻孔必须实现“一钻孔一视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钻孔轨迹测定。

       3.长距离钻孔的封孔必须采取“两堵一注”工艺,尽可能提高注浆压力,严密封堵瓦斯抽采钻孔;在应力集中、松软煤层中必须设置筛管防止塌孔,保证抽采浓度、负压和时间,有效提升钻孔抽采效率

       4.强化回采工作面泄压瓦斯的抽采,要进一步研究泄压瓦斯的分布区域,针对性的实施泄压瓦斯抽采治理,回采工作面的钻孔要加设控制阀,配备监测浓度、流量等设备,实时监测钻孔瓦斯抽采情况。

       5.合理确定钻孔封孔长度,对于未受采动影响的“弹性区”瓦斯抽采钻孔,要通过现场测试确定钻孔封孔的合理长度,封孔长度不得小于《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的最小长度;对于受采动影响的“塑性区”瓦斯抽采钻孔,在封孔过程中要通过理论计算、现场测试等方式,测定该区域“塑性区”的范围,确定钻孔封孔长度,有效提高瓦斯抽采浓度和效率。

       6.建立健全钻孔验收考核制度,在钻孔验收中要采用视频监控手段检查确认钻孔深度,要将瓦斯初始浓度低于50%的视为不合格钻孔;钻孔的工程质量要于打钻队的工程进尺和工资挂钩,严格实施考核,确保钻孔工程质量满足瓦斯治理需求。

       (三)核定通风能力和抽采能力

       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开展一次通风系统的自查自改、评价研判工作,排查通风系统安全隐患,聚焦通风管理、通风设备设施等。此外,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增加对瓦斯抽采系统的全面排查工作,主要包括:主通风机、地面(井下)抽采泵站是否运行可靠;矿井总风量是否能满足井下用风地点需求;矿井采区回风、总回风巷是否畅通(矿井回风断面是否满足矿井通风要求);井下风门、风桥及风窗等通风设施是否完好;井下是否有违规串联通风、无风微风情况;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是否采用三专两闭锁,是否配备双风机、双电源等等。

       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通风系统能力核定》《瓦斯抽放规范》《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矿井通风能力及瓦斯抽采能力进行研判,做出矿井通风能力及抽采能力核定报告,作为批准采掘计划的主要依据,通风能力和抽采能力不达设计生产能力的,必须做出限产的措施,严禁超通风能力和抽采能力批复采掘计划和组织生产。

       (四)强化安全监控系统管理

       进一步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前哨战”“消息树”作用,通过提升安全监控人员专业素质,提供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水平。

       1.提升安全监控人员专业素质。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要比照2022年度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实施的“安全监控专项行动”开展一次全方面的安全监控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于搞形式、走过场的,一经发现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2.严格瓦斯超限报警处置。各煤矿要建立完善瓦斯超限报警处置制度,一旦发生瓦斯超限报警后,必须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四项措施”,认真分析瓦斯超限报警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处置。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后,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主体企业及煤矿要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322号)文件的要求,做好追查、核查及上报等各项工作。

       3.坚决打击安全监控数据造假行为。市政府专家组将定期对《国家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平台》中各矿上传的监控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异常报警、数据逻辑异常、数据突变异常、曲线异常震荡等情况将采取数据研判、现场调查、监控系统核查等方式进行全面落实。

       (五)提升矿井防灭火水平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地面注惰气体系统建设就能一步提升煤矿防灭火管理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应急函〔2022〕153号)文件要求,所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于2022年12月12日前建设完成地面注惰性气体系统,并将建设地面注惰气体系统作为2023年复产复建验收的前置条件。由于受2022年10月份以来疫情的影响,注惰性气体系统的完成情况可不作为2023年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注惰性气体系统建设完成时限延续至2023年3月31日。

       2023年4月,市应急管理局将聘请科研院所专家对煤矿总工程师或分管“一通三防”副总就煤矿防灭火相关事宜进行统一培训。

       2023年5月始,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地面注惰气体系统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重点从是否将建设完成地面注惰性气体系统,地面注惰气体系统能力是否满足井下防灭火需求,是否及时修订了防灭火设计等内容,从而为有效预防和治理火灾夯实基础,为提升防灾抗灾能力提供保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及主体企业、煤矿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对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站位,牢牢守住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盘,杜绝“一通三防”方面的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及主体企业、煤矿要高度重视瓦斯防治工作,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2023年度“一通三防”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治理隐患。

       (三)严禁数据造假。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要对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及抽采能力核定严格把关,一经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严厉打击安全监控屏蔽数据、设置上限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存在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监控相关数据、信息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强化应急处置。鼓励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以县(区、市)为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以煤矿井下火灾防治及应急处置机构,促进煤矿防灭火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要及时总结2023年度的“一通三防”完成情况,并于2023年12月1日将完成情况报市应急管理局煤二科。

       联 系 人 :单文超    

       联系电话:151******0977

       电子邮箱:jzmkwas@163.com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晋中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