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ajj-0001-001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许可公示 |
关于对介休市旺达油品有限公司等9家 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的函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有关规定,晋中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对介休市旺达油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上述9家企业符合领证条件,同意颁发、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体信息见附表。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介休市旺达油品有限公司等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许可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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