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ajj-0001-0027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0-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白志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领域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3月3日,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3〕36号)明确“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全面恢复线下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优先安排企业新任职、新招录及受疫情影响证件过期或未如期复审的“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其中证件过期或未如期复审的,原则上 4 月底之前应完成复审或延期换证”。同时,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培考存量急需“消化”,市应急局指导各培训机构在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服务意识,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培训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开展入企服务。2023年1-6月,市应急局共组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试8期3649人,已超过2022年全年考试人数(3408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恢复正常。同时,我局进一步优化培训机构(考试点)布局,2023年7月在平遥新设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及考试点(山西兴盛安全技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将更方便的为平遥及周边地区企业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统筹协调,有效解决企业多样化培训需求,督促培训机构进一步提升培训服务的深度和力度。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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