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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 人员安全培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危险化学品、民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晋中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年(2018)活动方案》(市安监发〔2018〕7号)和《2018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企业工作要点》的要求,市局决定集中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民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市、县安监局危险化学品、民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分管领导、科(股)室全体人员,执法支(大)队相关人员;

(二)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民爆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操作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

2、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

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5、市安监局制作的《危险作业实操演示教育片》、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重特大事故及典型案例警示片;

6、晋中市201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方案和2018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此外,企业主要负责人还要增加《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相关内容;

3、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重特大事故及典型案例警示片;

4、市安监局制作的《危险作业实操演示教育片》;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按照“教育培训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和便于交流、利于管理原则,将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1、危险化学品、民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时间拟定于2018年4月-5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民爆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时间拟定于2018年6月-7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将结合年度培训计划,拟定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突出对危险作业操作工(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煤气操作工(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和仪表操作工(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系统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的培训。

待各县、企业培训名单报回后,市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培训班次、期次进行科学编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培训组织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市县协同、分期实施、集中培训、统一考试”的培训方式。

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由市局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由市局牵头负责,县局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由市局牵头,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负责实施,要结合2018年度全市特种工培训、复训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五、培训费用

1、安全监管参训人员培训及食宿费用由市安监局统一支付。

2、企业参训人员培训及食宿费用由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按相关规定统一收取。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要求,是夯实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安监局、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把本次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抓紧抓好,确保相关人员参训率达到100%。

2、明确分工,方式多样。各县(区、市)安监局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本辖区内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参训人员名单,同时督促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考试,做到“应培尽培、应考尽考”,无一遗漏。市安监局安三科会同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按照培训人员类别,精心编制培训课程、统一配备授课老师、统一组织培训考试,统一建立培训档案,确保此次培训取得实效。企业要与市培训中心主动对接,加强沟通联系。市培训中心要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培训或赴企上门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此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全程监督,严格考核。各县(区、市)安监局要积极配合市局加强培训教育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培训考核要求,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市、县安监局应把企业三类人员的参加培训情况纳入到执法检查的工作中。对无证上岗、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罚,并列入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本次培训考核情况也将作为2018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请各县(区、市)安监局务必于4月13号前,将各县(区、市)培训报名回执表汇总后报回市安监局三科。

联系人:邱俊明

联系电话:0354-3026376  150******9788

电子邮箱:jzajwh@126.com

附件: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民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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