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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确保新形势下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真正的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将2018年确定为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年,力图从企业员工素质提升、重大危险源管控等九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整治就是强化安全条件较差企业的安全管理。在“两节”、“两会”期间,市安监局组织4个督查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较差企业进行了抽查、突查、夜查,共督查企业37家,发现隐患178条、下达执法文书21份。经汇总分析,发现昔阳化工、太谷恒达、介休昌盛、介休三盛、中石油晋中分公司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安全管理比较薄弱,市安委办重点做出了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本次督查检查,5家企业共发现安全隐患90余条,其中涉及行政处罚13条,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条,并在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设备的维护保养、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出现诸多问题,具体情况为:

1、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共检查出22条安全隐患,其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行政处罚条款的安全隐患4条,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条,同时企业长期存在违规建设项目、无证生产等严重违法行为,市局处罚多次催缴都置若罔闻,安全管理机构起不到应有作用,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三违”现象比较严重等突出问题

2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共检查出11条安全隐患,其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行政处罚条款的安全隐患3条,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条。同时企业还存在长期安全投入不足,设施设备老化,安全设施失灵,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三违”现象比较严重等突出问题。

3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检查出40余条安全隐患,其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行政处罚条款的安全隐患3条,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条。同时企业从试生产以来多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省市安监部门的处罚。还存在安全管理机构起不到应有作用,员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反“三违”考核奖惩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

4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共检查出8条安全隐患,其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行政处罚条款的安全隐患2条,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条。同时企业还存在长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且与企业规模不相适应,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工作不稳定,企业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5中石油晋中销售分公司。共检查出11条安全隐患,其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行政处罚条款的安全隐患1条。同时企业还存在一把手不重视安全工作,不落实安监部门的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严重滞后,日常管理脱节、工作不到位,管理人员的执行力不够等突出问题。

二、采取措施

1、针对以上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行政处罚,责成市安监局对企业的违法情况进行核实并视整改情况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的规定,责成市安监局对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其他问题由当地安监部门督促整改。

3、按照《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隐患整改约谈制度》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市安委办有关人员对5家企业进行约谈,县(区、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县(区、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陪同被约谈。

三、工作要求

1、强化企业安全管理

被约谈企业要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首先要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责成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督查发现的所有问题不折不扣地加以解决,将整改情况报各级安监部门。其次要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尤其是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下功夫,确保将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各个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以此为戒,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法律责任,全面加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加大安全投入,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强化员工安全素质教育,加大特殊作业和“反三违”的考核奖惩力度,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积极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特别是一些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分类整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尤其要盯紧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后做到登记、督办、治理、验收、销号的闭环和痕迹化管理。今后在督查检查中,发现安全管理薄弱、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除了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上限处罚外,驻晋中的国有企业还要将有关情况通报上级公司。

2、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安监部门在今后的安全监管过程中,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做好问题的整改复查工作,对企业整改不认真和到期没有整改的要严厉处罚,对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要跟踪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全过程,直至销号。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在今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年当中,要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做好安排部署,对每一项专项整治都要扎实开展,要实现台账化管理,同市局的工作要步调一致,确保全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保持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严肃责任追究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2018年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要强化事故督导查处。坚持“凡发生未亡人事故的,市局一律现场督导;发生亡人事故省局一律现场督导,市局召开现场警示会;发生较大事故省局一律召开现场警示会,总局一律现场督导”,强化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企业的联合惩戒,督促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同时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煤矿安全攻坚年(2018)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厅发〔2018〕1号)的文件要求,发生工矿商贸事故的,将参照煤矿事故处理的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加强特殊时段的安全工作

各县(区、市)要按照省市有关“两节”、“两会”期间督查检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加大企业检查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工贸、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同时要做好特殊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