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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安监局:

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的一辆运输石油液化气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厂区内15辆危险货物运输罐车、1个液化气球罐和2个拱顶罐毁坏、6个球罐过火、部分管廊坍塌,生产装置、化验室、控制室、过磅房、办公楼以及周边企业、建构筑物和社会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2017年6月15日7时55分左右,介休市三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座大型盐酸罐罐底部位发生破裂,造成盐酸呈喷射状泄漏,消防队员及时对泄漏储罐进行了堵漏,对泄漏的盐酸进行碱液中和处置,企业随后将储罐中剩余的盐酸进行了倒罐,泄漏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

以上发生的这两起危险化学品事故都发生在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环节,充分反映出事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装卸安全管理不细、应急处置不当、停产期间的巡检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实,地方监管部门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监管要求不严、对停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反三违、焦炉地下室专项整治等行动,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以装卸环节为重点,检查装卸设施是否完好、功能是否完备、装卸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装卸环节管理是否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十严禁”制度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是否完备等。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停产企业要加强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明确停产期间的安全负责人和应急值守人员,做好应急值守和巡检工作,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整改,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

3、认真做好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当下正值夏季雷雨季节,各企业要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监发电〔2017〕7号)文件要求,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夏季暴雨、雷电、高温等极端恶劣天气,要强化对储存危险品场所的防雷防静电和排水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各种安全设施完好,防止因危险化学品防火堤、围堰阀门管理不到位,导致着火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发生。

4、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区、市)安监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处置方案妥善处置残留的危险化学品,督促企业做好停产期间的应急值守和巡检工作,要不定期对停产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罐(库)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包括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应急值守和巡检等内容,要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停产期间的安全。

5、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结合今年开展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达标工作,各县(区、市)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工作,要将防控措施列入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制定隐患排查检查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闭环管理。要结合6月安全月活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针对企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认真组织演练,演练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效果评价并加以改进,确保应急演练收到实效,提高企业的应急救援水平。

6、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特别是罐区储存量大,一旦发生事故,影响范围广、救援难度大,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后果十分严重。各县(区、市)安监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国务院、省、市既定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加快推进风险全面排查管控工作,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