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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双重预防机制验收观摩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相关县(区、市)安监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按照《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行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创建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安监发〔2017〕74号)的要求。市局经研究决定,在8月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油库和烟花爆竹等企业创建双重预防机制观摩推进会的基础上,再次召开一次由相关县(区、市)安监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企业验收观摩推进会,通过验收再次创建一批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以此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11月27-12月1日

地点:相关县(区、市)分会场(相关县局确定)

具体验收观摩时间及企业名单见附表

二、会议内容

    1、听取验收企业创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工作开展情况。

2、观摩企业创建安全风险防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工作现场管理和资料台账建立情况。

3、验收组通过审核出具企业创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验收意见。

    4、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企业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参会人员

    市局分管领导、安监三科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相关县(市、区)安监局分管领导、科(股)室相关人员;县局自行确定的相关观摩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会议要求

1、此次验收观摩会由市安监局主办,相关县(区、市)安监局承办,以县为单位召开验收观摩推进会。市安监局负责会议的整体实施和相关工作的协调。各县(区、市)安监局负责本区域内验收观摩推进会的具体实施,包括人员的组织、企业的协调、会场的确定及议程的安排等。

2、所有参会人员务必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尤其是观摩企业的规定的要求。

3、验收观摩企业务必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现场观摩的组织和引导,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开展的各种台账和记录。

联系人:史文斌

电  话:0354—3026376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