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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来源:晋中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安监办发〔2017〕39号

各县(区)市安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晋安办发〔2016〕113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政发1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晋中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工作思路:通过采取示范引领、标准先行的方式,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探索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的特点,进而全面推广,以此强化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工作目标:2017年3月底前完成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示范企业的安排部署工作,4月底示范企业要完成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和防控措施的编制工作,对照安全标准对本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月底通过考核,建立我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监管工作,加强监管确保双重机制工作不断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工作阶段和任务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示范企业确定及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1月—3月)

各县(区、市)根据本县域、行业领域产业结构特点,推荐1-2家安全基础条件、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效果较好的企业作为试点示范企业,市局根据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确定我市危险化学品示范企业名单(附表一),同时市局下发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召开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安排部署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双重机制创建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有效稳步推进。

(二)示范企业的创建阶段(2017年4月—2018年5月)

企业应对照国家局颁布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防控措施指导意见》,对本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级,并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市局将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对企业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级和防控措施进行核实,按照安全生产达标标准,对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会诊工作。市县安监局将全程监督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的创建工作,对中介机构或专家会诊出的问题监督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整改。通过考核,确定我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

(三)全面推广双重预防机制阶段。(2017年6月-12月)

市局将召开双重机制示范企业观摩现场会,总结示范企业建立双重防控机制和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的经验,学习示范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以此来推动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巩固发展双重机制阶段。(2018年1月以后)

市、县安监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遏制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来抓,督促企业持之以恒地开展双重机制工作,不断完善企业风险辨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进行,监管部门要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一年两次对示范企业进行体检会诊,确保安全生产条件不降低,企业每季度要向当地监管部门上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待市局双重预防机制一平台两系统完善运行后后,按照要求定期上报有关数据。

  1. 双重机制示范企业的条件

    1、企业人数和产值具有一定的规模,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在全市本行业里安全生产条件较好,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现场工艺设备及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基本到位,台账档案等资料基本完善。

    3、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达到三级安全标准以上。

    针对每一项达标标准都能认真开展工作,且基本到位,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

  2. 双重机制建立的责任分工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工作,是双重预防机制建立的主体;各县(区、市)安监局是本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推进主体,要成立工作推进组,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由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和检查推进工作;市局要认真履行督查、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子带队督查推进,科室负责人要具体转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情况收集、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五、双重机制建立的推进措施

    1、会议安排部署。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环节多、头绪多,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市县安监部门要及时进行会议部署,落实时间节点安排和细化分工,确保有目标、有进度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2、精心组织培训。对参与此项工作创建的专家和市县监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之后由专家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员培训和实际操作指导,确保参与此项工作的所有人员业务素质达到要求,确保双重机制有条不紊地建设。

    3、卡住时间节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卡住任务安排的时间节点,在不同的阶段分别按时按量完成预定的任务,市县安监部门要持续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定时收集汇总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进度情况,督促此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4、加强督查检查。各县(区、市)政府和市县安监部门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日常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挂牌公示督办、标准化达标、双随机抽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检查推进,同步考核通报。

    六、双重机制建立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实现监管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市局将建立双重机制防控机制的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组由市安监局局长冀得政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总工程师马海山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监三科。各县(区、市)也要都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精心组织,强力推动,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考核。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督促检查企业认真扎实做好有关工作;市局将定期组织督查,全程进行指导。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县(区、市)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市县两级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平时检查,作为过程考核的依据,严格兑现。

    (三)切实发挥中介作用。市县两级要充分依靠中介机构和专家,在安全风险辨识、分类、风险评估、等级确定、措施制定、责任落实、建档入库等方面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做到风险辨识科学,分类分级准确,管控措施精准,隐患治理彻底。

     

    附件:全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创建推荐表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8日

全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创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