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挂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安办发〔2017〕38号
各县(区、市)安委会,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4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63号)精神,市安委办制定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挂牌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