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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024年第四批典型执法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督促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依法办矿管矿意识,晋中市应急管理局筛选了2个煤矿典型执法案例,现予公布。

案例1:2024年12月3日—4日,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对介休市某煤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开采自然煤层未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仍然进行生产、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九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晋中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警告,罚款77万元,对主要负责人警告,罚款4.4万元。

案例2:2024年10月,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对寿阳县煤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未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数量、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晋中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依法对煤矿罚款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