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厘清部门职责 形成监管合力 ——晋中市出台文件加强封闭式储煤(料)场建设管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9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封闭式储煤(料)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煤矿、焦化、洗(选)储煤、煤炭物流、燃煤火电、钢铁、水泥、煤化工、供热、石料等行业企业的封闭式储煤(料)场建设管理,提出了要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并对《通知》下发之前已建成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封闭式储煤(料)场的建设管理,《通知》明确要求,一是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建设,并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同时还细化完善了安全管理措施,以真正提升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厘清了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各县(区、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形成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

近年来,我市相关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的封闭式储煤(料)场,不同程度出现了建设标准不合规、组织验收跟不上、安全监管有漏洞等问题,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通过出台《通知》,就是为了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彻底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进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大气污染防治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