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审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格
认可审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安监局:
现将山西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审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安监人培字〔2013〕25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区、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自2013年7月1日起,山西省安监局取消关于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事项。
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