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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网上预审的公告

来源:晋中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结合许可事项的实际情况,决定以“互联网+行政许可模式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事项实行网上预审。

    一、办事流程:
            

环节一:网上预审

步骤:1、企业按要求网上申报资料

2、经审核,一次性告知企业补齐补正资料

审核人:张鹏

环节二:受理审核

步骤:企业向政务大厅安监窗口提交资料;窗口办事人员依法审核资料的完整性

责任人:张鹏

期限:当日

环节三:审批

步骤:窗口首席代表依法审批

责任人:范文生

期限:当日

环节四:办结

步骤:窗口办事人员打印证件并发证

责任人:张鹏

期限:当日

 

、申报材料:

(一)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第4项所要求的资料。

(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第4项所要求的资料。

三、网上预审要求:

1、上传资料要求:资料经扫描,保证字迹清晰可辨识,每页字迹处加盖公章。

2、上传邮箱:jzajxzspk@126.com

3、联系人:张鹏

4、联系方式:0354-3203018

四、大厅受理及颁证:

企业携带通过预审的资料及原件,到市政务大厅安监窗口办理,当日领证。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