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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 “四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晋中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5-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2015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根据市委办 公厅《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办发电〔201544号),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遵守执行。

一、加强宣传,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

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省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态度和决心,在中秋、国 庆两节期间,要始终绷紧思想上的“弦”,要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坚持,一刻都不能放松,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局信息中心、宣教中心要利用局网站、局 官方微博、局官方微信、飞信、电子屏等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浓郁的廉政纪律氛围。

二、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局干部职工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坚守纪律底线,保持清廉本色,用思想和行动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各项要求,切实做到 “八不”,即:不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用公款送月饼、土特产等各类节礼;不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 券(卡)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借婚庆事宜、子女升学、生日寿诞、乔迁等名 义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不参与赌博等低级趣味的活动;不出入高档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等。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使节俭文明过节风尚蔚然成风。

三、强化监督,从严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室在抓好自身、做好表率的同时,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中秋、国庆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执纪检查的重点,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凡发现违反纪律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要严格依法问责。

以上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和“十九个不准一个严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仅自己严守纪律,还要对自己分管范 围内廉政工作认真负责。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找问题,堵塞漏洞,落实“两个责任”,从思想、行为防微杜渐,促进我局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为全市安 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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