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救助对象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具体步骤; 1.受灾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并无异议,报乡(镇)审核; 3.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上报的需救助户名单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应急部门审批; 4.县级应急部门对乡(镇)上报的需救助户名单审核无误后批准发放。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