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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1.急救助资。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受灾众,决受灾众灾后应期间无力克穿医等临时生活困难。2.遇难员家属抚慰资。用于向因灾死放抚慰金。3.过渡期生。用于帮助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4.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用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5.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6.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救灾资金不得用于与自然灾害无关的救助和节日慰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