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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后独立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暨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节后独立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暨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知     

应急发电〔20208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202)、《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室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办电发20208号)及晋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导则(预案)的通知>的通知》(市疫情防控办202037号)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现状为确保我市独立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节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请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及企业要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当地实际,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坚强有力、措施上精准务实,摸清抓准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迅速组织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教育培训、机器设备安全性能、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有限空间辨识、安全投入、瓦斯监测、操作技能等方面展开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可邀请市、县两级洗选煤专家及安全监管部门参加),专项安全检查的内容、标准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督促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疫情检测防护工作,严格安全生产措施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各独立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手册》(见附件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以下要求,严格督促各企业开展工作。

(一)疫情防控要求

1.立即成立组织机构。各企业要立即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完善和规范疫情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备足疫情防控物资,及时采取措施,将肺炎疫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2.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各企业要利用多种形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大力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学防治知识,宣传省、市对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员工防控疫情的信心。 

3.落实企业主体防疫责任。严格落实《晋中市应急管理局独立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手册》(见附件一)科学有序做好各类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采取分散办公,每日对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对生产、生活区域每日要采取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 加强对出入企业人员的设卡检查登记,严控与企业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4.加强外省籍从业人员管理。凡使用外省籍从业人员的企业,要立即通知节前返乡的外省籍从业人员暂缓返晋入企。对已返晋的外省籍从业人员,要立即按照《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各独立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手册》(见附件一)要求开展工作,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对体温检测结果超出正常指标、疫区返乡回企和需要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并对职工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

5.从严管控重点疫区返企从业人员。湖北籍从业人员返晋前要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湖北籍从业人员和期间有去往或途经湖北经历的从业人员到企后到企后应立即由用工企业组织隔离不少于14天,期间企业要发放必要的生活费。其他外省籍从业人员返晋前要有居住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其他外省从业人员返晋,用工企业要按照市卫生防疫部门相关要求抓好落实。

6.做好疫情防控上报。各企业要建立隔离观察室,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安排专人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要按照医学要求进行隔离和检查,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发现本单位有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后,在2小时之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市应急管理局。

(二)安全生产要求

1.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根据本地企业实际,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督促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晋中市独立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市应急发〔201953号文件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

2.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对存在外包工程的洗选煤企业要督促其严格执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外包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洗选煤企业要认真组织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考核。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及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加强应急管理,确保救援及时处置到位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安排应急救援力量,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备工作。认真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确保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迅速控制,及时救援,减少损失。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实行周汇报制度。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请于每周四18时前将情况(附件二),上报晋中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    胡焕运 

联系电话:0354-3039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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