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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非煤矿山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晋中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市地灾防办【2019】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非煤矿山的特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市地灾防办通知要求,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强化落实防汛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

三、各非煤矿山企业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露天矿山企业、尾矿库企业要根据文件要求,根据企业所在地周边汇水流域面积,洪水预计流量等因素,结合行业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控检查和排查,并提出防治和落实责任清单。

四、各企业重点盯防目标:

(一)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和排土场是否出现裂缝、松动、滑移等严重影响边坡稳定性的现象;工业广场是否位于不稳定山体、高陡土崖下方或采空区塌陷范围内;采场和排土场防排洪系统是否畅通有效。

(二)地下矿山:是否可能存在洪水灌井危险;采空区是否有裂缝、陷落和沉降现象。

(三)尾矿库:库区洪水位调洪库容、干滩长度、排洪系统、坡坝比、坡坝密实度、浸润线埋深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库区排洪系统功能是否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