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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借鉴云南怎么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汛期将至,各类灾害威胁大、影响重。为切实做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特别是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事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强化尾矿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度汛》的通知,我们来看看他们具体是怎么做的。


1

再次开展尾矿库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尾矿库安全状况。


各尾矿库企业(含停用尾矿库)要聘请专家,立即对本单位所有尾矿库使用情况及安全状况逐一开展自查,并按照“一库一档”的要求登记造册,查清每一座尾矿库的基本情况,科学判定尾矿库安全度和环境风险状况。


尾矿库自查情况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信息系统申报要求,上报至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信息系统。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尾矿库再次进行核查,切实摸清尾矿库安全状况。


2

强化停用尾矿库和病险库隐患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对查出的尾矿库问题和安全环保隐患,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重大隐患,要切实加强防控,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尾矿库,以及不再使用的停用库和废弃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实施闭库;对今后还需使用的停用库(暂时停用库)暂不实施闭库的,要及时向当地县级安全监管、环境保护部门书面说明理由,并明确尾矿库管理责任人,严格按照“使用库”和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尾矿库安全。


暂时停用库需要重新投入使用的,企业应向当地县级安全监管、环境保护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专家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环境风险评估,经论证和评估并出具安全环保达标的书面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


尾矿库企业要切实加强痕迹管理,注重收集、完善尾矿库闭库和病险库治理档案资料,做到有据可查。


有关州(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和环境保护等部门


对查出的无主尾矿库,要依法及时提请政府指定管理单位,明确管理责任;


要严格督促辖区内“头顶库”病库及其他病险库治理责任单位,务必于主汛期之前完成隐患整改与治理任务,对整治无望的尾矿库病库,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2017年年底前排查出属于“头顶库”病库和其他病险库,至今仍未完成整治的,要立即下达安全环保执法文书,责令责任单位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并停止尾矿库隐患整治期间的排尾作业,必要时责令配套的矿山生产系统停止开采。


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一律实施上限处罚,直至依法关闭。


3

强化部门联动,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尾矿库监督管理职责,互相配合,互通信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或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尾矿库。


一是要强化停用尾矿库和病险库整治工作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强化对停用尾矿库坝体、截排洪系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强化对停用尾矿库环境污染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生态修复监管。


二是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尾矿库闭库手续,落实闭库后的管理责任,严把闭库工程安全、环保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除暂时停用库外,凡不对停用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的尾矿库企业,应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新增项目的核准备案,不得批准环保和安全手续


尾矿库闭库后,应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并及时组织验收。


国土资源部门要监督用地单位及时将土地复垦为耕地、林地或园地等农用地,交还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加强对已闭库尾矿库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营尾矿库。


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运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违法建设、尾矿堆存超过经批准设计最终高程的尾矿库,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停止向尾矿库排尾,并提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4

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尾矿库所在地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监管责任,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尾矿库进行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设计,规范放矿和堆积子坝,确保尾矿库坝体及截排洪系统安全可靠。


二是落实全省尾矿库企业及所在市、县、乡、村“五位一体”防汛保安责任,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防汛责任人,尾矿库所在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领导和行政村(办事处)负责人作为防汛行政责任人,制定各级各类人员防汛度汛安全责任制,并在当地主要媒体或网站上公示。


三是强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完善尾矿库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特别要加强停用尾矿库和“头顶库”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做好交接记录,严格落实汛期信息报送制度。所有尾矿库企业要安排专人对尾矿库进行24小时巡查,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预警方式,做好疏散路线、安置地点的备选方案,确保防汛物资到位、预报预警到位、应急演练到位。属地政府要按照风险分级管理要求督促企业编制和落实度汛方案,加强与防汛、气象部门的联系,落实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器材和资金。尾矿库出现重大险情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疏散撤离,有效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