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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四列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和隐患排查动态管理工作

来源:晋中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5-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安委办“四列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和隐患排查动态管理工作。一是将企业评级率、企业日常检查上报率、企业自查自报上报率三个指标列入各部门及县(区、市)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二是将分类分级监管和隐患排查系统建设运行情况,列入安监部门每季度向组织部门报告的内容,作为各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三是将企业实行日常检查和自查自报的上报情况列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特别要把每月上报零隐患和隐患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四是将企业上报情况列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内容。实行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即将连续两个月零隐患、发现重大隐患或隐患逾期未整改、隐患自查信息逾期未上报、发生事故等四类企业列入不良记录;将逾期未整改重大隐患、逾期不执行执法指令、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在项目审批、企业融资等方面实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