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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安委办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检查验收 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来源:晋中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7-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检验我市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6月份,市安委办组织由市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畜牧、商务粮食、农委等部门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联合工作组,在前一段各县区对涉氨制冷企业逐一组织排查、完善“一企一档”安全监管台账的基础上,依据《山西省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指南》标准要求,组织对16家市涉氨制冷企业检查验收,督促企业对往年专家会诊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和新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指南》认真治理、彻底消除。责成县级政府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关闭。

  液氨是有毒且易燃易爆危险品,因其价格低廉、制冷效果好,在家禽屠宰、蔬菜冷藏、食品加工等方面得以广泛应用,如果安全管理不当,容易发生集体中毒或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甚至出现群死群伤。晋中市现有涉氨制冷企业16家,其中屠宰企业9家、啤酒企业3家、农副产品冷藏2家,主要分布在榆次、平遥、和顺、太谷、祁县、开发区六县区。近年来都已按要求开展了液氨使用专项治理。从检查验收情况看,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近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仍存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标准化建设状况堪忧等七大类问题、154条安全隐患,有2个企业存在氨储量大于10吨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市安委办即行即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2家企业履行备案手续,抓好日常监管。对实际停工停产的涉氨制冷企业,加快办理相关停产手续,按照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内液氨。对10家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企业限时达标,强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对限定时间内未达标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直至依法关闭。同时,扎实开展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把涉氨制冷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列为优先,重点打造,真正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为涉氨制冷企业遏制事故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