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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

今年以来,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6人,全部为较大事故,充分曝露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监管责任严重悬空、重大安全隐患突出、案件查办严重滞后等突出问题。目前,11个县级应急管理局有5个县局查办案件数为“零”,案件的查办力度与冶金工贸行业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很不适应,与“两个严查重处”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严惩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势头,现就进一步加强冶金工贸行业案件查办工作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监管政治责任

案件查办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是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两个严查重处”的重要措施。为此,执法人员要树立“查案就是服务大局,查案就是履职尽责,查案就是提升能力”的理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二、清晰事权,突出重点,落实案件查办工作责任。

要在案件查办中贯彻落实“属地管辖为主,指定管辖为辅,分级管辖相结合”的案件查办原则。案件查办一般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管辖,必要时,市局可以直接管辖或指定管辖。执法人员要认真排查梳理企业分布情况和近年来事故发生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全系统要把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机械加工、建材行业、外包外协、教育培训、重大隐患等环节部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案件查处的重中之重,树立交账意识,过关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最过硬作风,落实案件查办工作责任,精确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完善制度,顺畅机制,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要始终保持对法定程序的敬畏,时刻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要按照案件查办的要求,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收集和固定证据。要牢固树立案件查办“全市一盘棋”意识,加强案件查处跨区域联查联动。要积极研判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发展趋势,增强案件查办的针对性和靶向性,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和指南作用,保证案件的定性、适用法律、裁量标准的统一。

四、重拳出击,行刑衔接,强化案件查办实效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个严查重处”的要求,对一般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查重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查重处;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企业,一律上线处罚。执法人员要树立办大案、办要案、办铁案的思想。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各项要求,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严格督查,强化考核,确保案件查办落到实处

市局要加大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案件查处不力、保护严重、行刑衔接不畅的,要通报批评,对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市局要派人现场督办。市局将把冶金工贸行业案件查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重点考核查办大案要案数量、行刑衔接落实、执法案卷评查等情况。市局将适时召开冶金工贸行业案件查处经验交流会。对案件查办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扬,对案件查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各县局要于每月5日前向市局报告上月案件查办统计报表,要坚决消灭案件查处工作“零”的状况。

六、多管齐下,强化宣传,营造案件查办氛围

      接此通知后,各县局要迅速召开案件查处工作动员会,把文件精神精准传达到每位执法人员和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游动字幕、挂角广告、门户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宣传安全知识,同时督促企业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二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通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舆论压力,为冶金工贸行业案件查办营声造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