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县、乡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的人员;受灾害威胁单位和人员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1)四级(蓝色)预警行动
做好值守工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相关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
(2)三级(黄色)预警行动
做好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每天巡查监测不少于2次,特别是房前屋后边坡要进行重点巡查。
(3)二级(橙色)预警行动
暂停灾害隐患点附近的户外作业,严密巡查监测,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发现异常采取避让措施。
(4)一级(红色)预警行动
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隐患点受威胁的人员转移避让,做好抢险准备,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测,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预警区域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