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小常识一(1、加强政府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政府作为地质灾害责任的防治主体,要全方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积极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