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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独立洗选煤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四项 内容”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 【字体:


在中国共产党100周年诞辰来临之际,根据市局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独立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以下简称“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提升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全市独立洗选煤企业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制重点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教育抓手提升加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为目的,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认真落实“三个责任” “三个必须”和“四铁”的工作要点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通过开展“四项内容”专项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我市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做细做实上下功夫,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晋中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加强安全生产“四项内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实效,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局成立加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领导组。

 范文生  市应急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毅峰  市应急局非煤科 科长

 :由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全体成员、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监管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陈毅峰科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具体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收集汇总资料等工作。

、专项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范围全市独立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

(一)各类制度建立情况

主要检查各加工企业是否按照《晋中市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市应急发〔2019〕53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晋中市社会独立选煤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范例汇编》制定并落实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反“三违”工作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煤尘瓦斯监管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八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厂区防排水系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企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他需要企业制定的相关生产安全制度等。

(二)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

主要检查各加工企业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晋中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晋中市进一步加强洗(选、储)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举措的通知》市应急发〔2020〕114号等法律文件要求,制定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

1.领导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总经理(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各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企业其他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有限空间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各加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应急厅函〔2020〕299号)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及《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我市洗选煤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应急发〔2020〕155号)等文件要求,建立有限空间台账;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安全风险辨识并设立警示标识和安全风险告知卡;配备通风、照明、通讯、检测、报警、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完善等。

(四)内部加油站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各加工企业是否按照《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晋中市非煤矿山、独立洗选煤企业内部加油站(点)安全制度操作规定>的通知》(市应急发〔2021〕59号)文件要求,建立并落实企业内部加油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见59号文件附件1);企业内部加油站操作规程(见59号文件附件2);落实并执行各类安全检查(见59号文件附件3--附件8);建立年度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见59号文件附件9--附件10)。

四、时间方法步骤

(一)时   间: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从5月17日开始,到6月底结束,从7月份开始转入巩固提高阶段。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5月17日至5月21日)。各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市局《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动员安排部署。依据《通知》内容,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开展全员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县局检查阶段(5月24日至6月18日)。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应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强本辖区各加工企业检查,重点企业力争达到100%,其他企业达到50%以上。

第三阶段,市局抽查阶段(6月10开始)。市局将根据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检查情况、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月份)。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各加工企业针对本辖区、本企业检查和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方案,继续深化专项检查成果,确保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各加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实把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提升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二要重点突出。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各加工企业要根据市局《通知》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方案,突出各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的操作性、实战性进行检查,以解决制度不接地气、制度同实际脱节的问题。

三要严格检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各加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突出安全专项检查和“四个重点整治”“八大作业票证制度不落实,原(精)煤棚作业超规定人数,有限空间未按规定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或不能正常运行,压力容器、仪表、安全阀、行车未按规定检测”)适时开展抽查检查。市局适时召开专题汇报会,总结讲评工作的同时,对安全专项检查重视程度不高、敷衍应付,安全专项检查流于形式、自查自纠不彻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要抓好整改。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要不断总结和推广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按照“五落实”的要求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务必于6月20日XXX县(区、市)应急管理局独立洗选煤行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电子版报市局非煤科。

   箱:jzyjfmk@163.com

人:魏  胡焕运  

联系电话:0354--3039635、

          附件:检查表格(样表)(3).xlsx